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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解读石家庄“零门槛”落户 涉及这些热点问题

时间:2019-06-2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日前,石家庄全面放开城区、城镇落户限制,实现“零门槛”落户。石家庄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对网友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零门槛”做石家庄人

  全面取消在城区、城镇落户的“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基本迁入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任何条件,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的“零门槛”准入政策,形成公民在城区、城镇落户的“有意就迁入,户口随人走”自由流动新格局。实行户口准入“一证迁”

  1、省外户口人员申请迁入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的,凭居民身份证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同时可随迁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

  2、省内户口人员申请迁入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的,凭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一站式”办理落户,同时可随迁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

  3、对户口已落户各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的学生凭学生证(省内需同时提供集体户口页)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

  对申请迁入人员,落户亲属、朋友家的,应征得亲属、朋友同意(同意落户声明书)或持亲属、朋友家庭户口簿办理;

  在本辖区内租用的保障性住房、其他租赁房屋,房屋所有者不同意落户(或租赁合同失效的)的及没有正式地址门牌的居所,且无亲属关系的迁入人员,可以在派出所社区公共地址上申请落户

  权限下放“一门办、即时办”

  全面下放户口迁入城区、城镇审批权限,实行准迁业务“一门办、即时办”。

  下放各分、县(市、区)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户口迁入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审批权限,实行户口迁入审批的派出所民警业务办理“终身负责制”,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工作要求。派出所户籍民警核实申请迁入人员信息后,直接作出审批签发办理决定(并在“准予迁入证明存根”上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即实现城区、城镇户口准迁迁入业务办理的“一门办、即时办”。

  1、省外户口人员在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时,只要派出所审核完成,就直接打印《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迁证前往现户口所地办理户口迁出。实现省外人员迁入我市城区、城镇落户的“一门办、即时办”。

  2、省内户口人员在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时,只要派出所审核完成,应当场开具《省内户口迁入核准表》,直接办理户口迁入。实行省内人员迁入我市城区、城镇落户的“一站式”一门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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