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各地之窗 > 文章 当前位置: 各地之窗 > 文章

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全面加强监督检查 为乘客平安出行保驾护航

时间:2021-01-11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全面加强监督检查 为乘客平安出行保驾护航

来源: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交通部门从严、从实、从细、从重加大对出租汽车行业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力度,为乘客平安出行保驾护航。下面,重点通报近期执法检查的情况和进一步加强网约车出租车行业疫情防控的措施。

  一、执法检查情况

  针对近期滴滴名下“花小猪”打车平台连续发生网约车驾驶员确诊病例的情况,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加大对网约车和巡游出租车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1月1日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913人次,检查网约出租汽车平台、巡游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7626次。查处网约车平台违法12起、网约出租车驾驶员违法109起、巡游出租汽车违章205起,均从严从重进行了处罚。其中处罚“花小猪”平台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12起,罚款34万元;处罚滴滴平台驾驶员96起,罚款107万元。

  按照出租汽车行业疫情防控要求,巡游车和网约车在运营过程中应做好车辆消毒、通风、驾驶员戴口罩等防控工作。方向盘、座套等重点区域每4小时消毒一次;门把手、车窗升降按钮等重点部位每运次消毒1次;开窗通风每运次1次。近期执法检查反馈显示,滴滴、“花小猪”等网约车平台公司依然存在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平台驾驶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监督不到位等情况。同时,网约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存在不按要求消毒通风,不按要求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口罩的现象,也存在未对不佩戴口罩的乘客进行劝阻的情况。

  如滴滴平台驾驶员尹某某于1月6日在滴滴平台接单(青菜拼车单),驾驶京KE**17号车由海淀区清河科利源大厦载客至昌平区沙河五福家园,行程中未佩戴口罩,乘客向滴滴平台投诉,客服未能及时响应。经查,该驾驶员和车辆均未取得网约车资质,执法部门已对滴滴平台和驾驶员分别做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

  再如滴滴平台驾驶员李某于1月9日在滴滴平台接单(快车单),驾驶车辆号牌为京KH**52,在大兴国际机场P1停车楼载客去往丰台区马家堡时,未按要求佩戴口罩,驾驶员为河南籍,驾驶员和车辆均未取得网约车资质。同日,滴滴平台驾驶员原某某在滴滴平台接单(快车单),驾驶车辆号牌为京ED**22,在大兴国际机场P1停车楼载客去往通州区次渠时,未按要求佩戴口罩,驾驶员为山西籍,驾驶员和车辆也均未取得网约车资质。下一步,执法部门将对滴滴平台和相关驾驶员依法从重处罚。

  同时,相关部门在对1月9日确诊的病例王某某进行流调过程中,发现其乘坐过滴滴平台驾驶员王某驾驶的车辆,我们已启动执法调查程序,如发现平台公司存在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不到位的情况,将依法从重对平台进行处罚。

  二、进一步加强网约车出租车行业疫情防控的措施

  市疾控中心出台了对网约车出租车行业的防控指引,要求运营平台应当落实以下疫情防控措施:一是建立驾驶员健康监测报告制度,每日要求驾驶员上传健康码状态并核查;二是组织驾驶员进行核酸检测,新入职驾驶员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三是组织驾驶员落实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四是通过车载音频、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驾驶员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五是畅通乘客疫情防控相关投诉渠道并及时回应处理。要求驾驶员应当落实以下疫情防控措施:一是有发热或呼吸道、消化道等症状时严禁上岗,并尽快就医排查;二是驾驶员在运营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同时应提醒乘客全程佩戴口罩;三是服务期间注意手卫生,清洁双手前不触碰口、眼、鼻,接触可能被污染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手消毒剂消毒;四是尽量使用非现金收付方式;五是保持车内空气清新,定时开窗通风;保持车内整洁,及时清扫垃圾。保持座椅套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定期清洁消毒车门把手、扶手、座椅等乘客经常触摸的部位。车内准备消毒水等防护清洁用品。

  同时,交通部门出台了“加强版”网约车出租车行业7项防控措施:一是驾驶员必须测温上岗,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不得运营;二是驾驶员必须在运营过程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三是驾驶员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并由公司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疫苗接种;四是运营车辆必须落实“一单一消毒一通风”;五是暂停居住于顺义区域内的驾驶员(含巡游车、网约车)上路运营,实行对顺义区域网约车“不进、不出、不派单(首都机场除外)”;六是从明天起,乘客乘坐巡游出租车或网约车应使用健康宝扫码登记,驾驶员在运营开始前应主动向乘客出示“到访人信息登记二维码”,对于乘客不扫码登记的可以拒载;七是加大执法力度,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发生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罚,坚决打击非法运营,确保防疫措施到位和合法合规运营。

  交通部门1月10日已在行业内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疫情防控处罚工作的通知》,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要求、再部署。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社会监督,举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个人,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后将会立即核实,查实后将依法从重处罚并通报曝光,必要时启动熔断机制。

上一篇:北京:暂停居住于顺义的驾驶员(含巡游车、网约车)上路运营

下一篇:197名中高风险区域“来京抵顺”人员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联系《人民法制网》 | 关于《人民法制网》
人民法制网-WWW.RMFZ.COM.CN-弘扬法治文明、法治精神;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维权意识,打造中国最及时、最权威、最有影响力的网络法治新闻服务平台|   QQ:304765718  |  地址:WWW.RMFZ.COM.CN  |  电话:123456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