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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造谣他人“被包养”,一对母女被告上法庭

时间:2025-08-21    点击: 次    来源:光明网    作者:杨作品 - 小 + 大

    相识多年却突起风波:母女二人通过某平台公然发布侮辱视频,诬陷昔日好友“不检点离婚”“被包养”,瞬间点燃网络“火药桶”。无辜者深陷精神泥沼,失眠、抑郁缠身。近日,文昌法院一纸判决,以法律威严守护公民名誉红线——网络空间,绝非诽谤他人之地。

  2023年1月的一天,女子何某发现王芳(化名)在其拥有400余粉丝的平台账号上,置顶着一条对她极尽羞辱的视频。“因不检点离婚”“骗吃骗喝”“被老男人包养”……王芳的母亲在评论区火上浇油,嘲讽何某“和你娘一样骗老头钱”。

  此“恶帖”无异于点燃引线的火星,瞬间引爆网络。昔日平稳的生活被彻底摧毁,何某夜夜难眠,焦虑如影随形,身心俱疲之下被诊断确认存在明显焦虑、抑郁症状及严重睡眠障碍。巨大的精神折磨与网络围剿迫使她不得不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面对这场源于虚拟世界的伤害,文昌法院经审理认为,王芳母女二人在平台账号发布针对何某带有明显侮辱诋毁内容并配有原告头像的视频,发表相关侮辱性评论等行为坐实三大铁证。其一,侮辱坐实。王芳发布的置顶视频、王母发布的攻击性评论,均直接、特定指向何某。其二,伤害成立。这些无中生有的诽谤内容,被广泛传播,确凿无疑地拉低了何某的社会评价,并造成了严重的实际精神痛苦。其三,律条必依。《民法典》庄严宣告:公民名誉权不容践踏。二被告以侮辱、诽谤方式公然损害他人名誉,侵权事实清楚,法律责任明确。

  最终,法院判决王芳母女分别在平台首页置顶经审定的致歉视频,为何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置顶时间不少于十日,同时要求二被告共同赔偿何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整,赔偿交通费300元整。

  来源: 海南特区报 记者 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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