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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全会继续播放“反腐大剧” 看哪些落马官员“出镜”

时间:2020-02-2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1月19日,湖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举行,各市州、县市区设分会场。会前,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忠诚与背叛》。

  观潮君注意到在警示片中出镜的落马官员,大致可分为四类:有的底线坍塌,沦为了金钱的奴仆;有的忘记了权力的边界,公权私用;有的良知沦丧,成为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帮凶;有的搞团团伙伙,热衷权力钻营。

  有“出镜者”说,《忠诚与背叛》他曾看过两部,“我是昨天的看客,今天的主角。”有“出镜者”忏悔道,“贪心一旦膨胀,就像赌徒进了澳门,不去赌一把,心会痒痒,好像缺了什么一样。”还有的“出镜者”少年得志、春风得意,还想更进一步,但却搞反了逻辑,先立志当大官才立志做大事,结果大搞跑官要官,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让人唏嘘,也让人感慨。接下来观潮君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忠诚与背叛2019》都有哪些人出镜。

  观潮君了解到,他们包括:岳阳市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原副书记李可波,湖南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白贵泉;湖南省直机关原工委委员周松柏;长沙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原副市长李晓宏;张家界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原副主任 邓大渊;张家界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原副主任张功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欧阳旭;“新晃操场埋尸案”涉案公职人员;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原书记、原副主任高建华;湘西自治州委原副书记、宣传部原部长唐湘林;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原副主任、原党组成员颜海林;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委原副书记、原县长金彪,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党委原书记赵文旺。

  李可波:

  李可波

  李可波,男,1960年1月出生,汉族,湖南临湘人,函授本科文化,1978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湖南省岳阳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

  2019年6月15日,岳阳市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原副书记李可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11月29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对颜海林、李可波、金彪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据三湘风纪网此前报道,经查,李可波在担任岳阳楼区区长、区委书记,岳阳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期间,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涉案款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房产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从事营利活动,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罪;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李可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政治上钻营攀附,思想上滑坡蜕变,经济上贪得无厌,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甘于被“围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可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2019年12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可波作出逮捕决定。

  白贵泉:

  白贵泉

  白贵泉,男,汉族,1956年1月出生,吉林扶余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本科学历,一级高级检察官。曾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019年8月30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白贵泉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白贵泉违反政治纪律,隐匿销毁证据,指使他人外逃,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揽储提供帮助,在装备采购方面为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办理虚假身份证件;长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司法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白贵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思想道德滑坡,官商勾结,公器私用,执法犯法,以权谋私,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白贵泉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费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白贵泉的老同事贺艳芳也同日被开除,贺艳芳于2017年已退休,曾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通报指出,贺艳芳“违反政治纪律,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装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周松柏:

  周松柏

  周松柏,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湖南益阳人,在职研究生文化,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2015年9月,周松柏担任湖南省直机关工委委员,并于2016年7月起兼任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副书记。

  2019年7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援引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通报了“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周松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通报称,经查,周松柏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拒绝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挽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巨额礼金、礼品,违规购买非上市公司股份,获取巨额经济利益;违反生活纪律;弄虚作假办理身份证件和因私护照;隐瞒境外存款;长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务晋升、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19年12月5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周松柏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常德检方指控,2002年至2018年,被告人周松柏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建、职务提拔晋升、扶持资金申报、个人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3380余万元。2016年至2017年,周松柏指使亲属在香港开设账户,存入690余万港元,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周松柏有关问题线索是从哪里来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曾透露了内情。

  “弄虚作假办理身份证件和因私护照;隐瞒境外存款……”报道称,周松柏的查处,是湖南省总结以往教训,及时扎牢“不能腐”制度笼子的结果。2017年3月24日,刚刚履新湖南基建投资集团董事长21天的彭旭峰外逃出境,暴露出组织管理和干部监督上的短板,湖南省随即开展了“一人多证”清查工作,周松柏的有关问题线索就是在这次清查中暴露的。

  李晓宏:

  李晓宏

  李晓宏,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湖南邵阳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学士。曾任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9年9月2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长沙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晓宏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晓宏违反政治纪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长期欺骗组织,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在金融领域活动中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巨大损失;违反生活纪律;长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李晓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毫无党性原则,毫无宗旨意识,道德败坏,生活糜烂,肆无忌惮追求个人享乐,大搞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晓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长沙市第十三届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19年12月24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彭世理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李晓宏受贿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李晓宏在担任长沙市财政局副局长、局长,长沙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长沙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公司和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侯某某等8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686.9575万元、美金4万元。

  邓大渊、 张功敏

  邓大渊

  邓大渊,男,土家族,1959年9月出生,湖南桑植人,1981年5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文化。曾任湖南省张家界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张功敏

  张功敏,男,土家族,1957年6月生,湖南张家界人,1981年5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函授本科学历,延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函授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邓张二人同级,同事,同民族,同职务,同时退休后被查,又同时受审。2019年12月13日,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邓大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而在此前的11月8日,张家界人大常委会另一原副主任张功敏已被查。2012年12月,邓大渊和张功敏同时调入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任副主任。此前邓大渊是张家界市委党校校长,而张功敏是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2017年1月,两人同时退休。

  2019年7月3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功敏受贿、贪污一案,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邓大渊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功敏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对张功敏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对被告人邓大渊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邓大渊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8年5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张功敏利用担任张家界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建、工程项目招标、违规获取承包经营权、土地收储补偿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和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67.5万元。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被告人张功敏利用担任张家界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授意他人先后三次采取虚列机关食堂维修和培训中心房屋维修支出的方式,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75.8324万元。

  2013年至2018年,被告人邓大渊利用担任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张家界市的银洲建材有限公司、世勤旅游文化有限责任公司、齐丰牧业有限公司在采石场的关停延期、工程款支付、土地置换、收储、支付补偿款、获取赞助、申报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31.5万元。

  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功敏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被告人张功敏犯数罪,应数罪并罚。并有索贿情节,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退缴了部分赃款,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邓大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邓大渊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积极退赃,赃款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欧阳旭

  欧阳旭

  欧阳旭,男,土家族,1963年10月出生,湖南永顺人,大学文化,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厅级)。

  2019年4月26日,三湘风纪网发布消息,湖南省发改委党组成员、省湘西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欧阳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公开简历,欧阳旭早年在湘西下辖的永顺县工作,从一名农机技术员逐步升至副县长,1996年任共青团湘西自治州委书记,后任龙山县长,2006年担任湘西自治州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2011年9月,欧阳旭升任湘西自治州委常委,任政法委书记,时常近8年,期间还兼任了两年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9年12月24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欧阳旭(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湖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益阳市检察院向益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益阳市检察院起诉指控: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欧阳旭利用担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处理司法案件、干部任免使用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晃操场埋尸案”涉案公职人员

  2019年12月30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对新晃涉“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公开宣判。

  该案涉及的黄炳松等19名公职人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其中10人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逮捕并移送审查起诉;杜少平涉恶犯罪团伙13名成员被依法逮捕并提起公诉。

  杜少平已于1月20日被执行死刑。时任新晃一中党总支书记、校长的黄炳松被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对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的杨军,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对时任新晃一中办公室主任杨荣安,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此外,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正科级侦查员、副主任法医邓水生(已退休),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洪波,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曹日铨,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陈守钿,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陈领,在参与办理邓世平被杀案过程中,接受黄炳松的请吃或钱物,不依法履行职责,涉嫌渎职犯罪。给予5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取消其退休待遇等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蒋爱国,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学文(已退休),在办理邓世平被杀案过程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涉嫌渎职犯罪。给予2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取消其退休待遇等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办案指导大队大队长徐勇,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黄均平,时任新晃县副县长龙胜兰,时任新晃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清林,时任新晃县委副书记张家茂,时任新晃县委书记王行水,时任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伍绍昆,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汪华,时任湖南省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田代武(曾任新晃县委书记)等9人,在办理邓世平被杀案中存在失职渎职或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政务撤职等党纪政务处分。另,杨清林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高建华

  高建华

  高建华,男,汉族,1959年11月生,湖南祁阳人,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6月至2002年9月,任永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2002年9月至2006年10月,任道县县委书记;2006年10月至2011年12月,任永州市委常委、道县县委书记,永州市委常委、零陵区委书记;2011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2017年1月任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2019年8月26日,三湘风纪网发布消息,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高建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12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高建华违反政治纪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非组织活动,破坏当地政治生态,与多人串供,转移隐匿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和宴请活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情况;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规划调整、资金拨付、提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高建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建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款物随案移送。

  唐湘林:

  唐湘林

  唐湘林,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湖南祁阳人,在职研究生文化,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祁阳县委常委,东安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副书记,道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等职。2011年9月,任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5年8月,任永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17年11月,任永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2018年7月,任湘西自治州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2018年10月,任湘西自治州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

  2019年10月21日,三湘风纪网发布消息称,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湘西自治州委原副书记、宣传部原部长唐湘林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唐湘林在担任永州市委常委、副书记等职务期间,违反政治纪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严重破坏任职地区政治生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组织纪律,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干预插手公共设施建设,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道德败坏,大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长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司法案件处理、干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唐湘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践踏党纪国法,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唐湘林、欧阳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颜海林、金彪

  颜海林

  颜海林,男,1974年8月出生,汉族,湖南邵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1年6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9年7月,湖南省政府发布消息,免去颜海林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四个月后,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颜海林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查,颜海林在担任永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等职务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大搞政治攀附,热衷跑官买官,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债券发行、工程承揽、土地出让金减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罪;与不法商人勾结,在债券发行中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财产遭受巨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

  与颜海林一同被逮捕的金彪。

  金彪

  金彪,生于1976年5月,仕途一直在湖南省永州市。历任永州市冷水滩区副区长、蓝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等职,2014年出任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2016年,金彪调任祁阳县县长,至今年11月与颜海林一同被通报。经查,金彪在担任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祁阳县委副书记、县长等职务期间,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债券发行、工程承揽、环评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罪;与不法商人勾结,在债券发行中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财产遭受巨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

  据湖南省纪委对二人的通报披露,颜海林、金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政治上钻营攀附,思想上滑坡蜕变,经济上贪得无厌,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甘于被“围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颜海林、金彪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赵文旺:

  赵文旺

  赵文旺,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湖南道县人,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函授本科学历。2002年10月至2006年6月任道县县委常委;2006年6月至2011年6月任道县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任永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12年5月至2014年9月任零陵区委副书记;2014年9月至今任回龙圩管理区党委书记。

  2019年3月20日,永州廉政网发布消息宣称,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党委书记赵文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永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12月,据媒体披露,由永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的回龙圩管理区原党委书记(正处级)赵文旺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近日由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向宁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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